小瑞居然也被mrschan點到最近玩正ㄏㄤ的網路串連遊戲
題目是「我的五個怪僻」,遊戲規則我就直接貼mrschan網頁上的了,如下:
遊戲規則 :
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 (現在的題目是我的5個怪癖)﹐寫下答案﹐接著指定五個人回答問題﹐並在文末附上她們的網誌連結﹐
並且通知這五個人。這五個被點到名的人﹐在自己的blog 引用(並附上連結)題目的來源﹐然後寫下答案﹐再去點名另外的5個人!
我先說喔,我覺得這個遊戲很有趣,而且也可以增進彼此的…了解,所以欣然貢獻我的五個…嗯…好吧,怪僻。不過小瑞太膽小了,雖然平常常聽下面這首歌壯膽
You gotta be bad
You gotta be bold
You gotta be wiser
You gotta be hard
You gotta be tough
You gotta be stronger…. bla bla bla
不過就是鼓不起勇氣去點另外那五個。就請mrschan饒了我,還有大家有誰自願的話就麻煩來報個名,不勉強喔── 對,我沒骨氣
,怎樣
以下:
「小瑞的五個怪僻:過去與現在」
1. (現在)床單的顏色太艷、太俗、太黑,就會睡得很不爽。
2. (現在,接續1)逛百貨公司一定要逛寢具,沒去那裡就等於沒到過百貨公司
3. (現在)看到還不會講話,沒有反抗能力的寶寶,幾乎一定會去偷摸,或至少在後面扮鬼臉(現在已經練到摸兩下家長都不會發現的程度了)
4. (現在)睡覺的床頭一定要有燈。結婚前幾乎都是開著燈睡的(因為我怕ㄍㄨㄟˇ,抱歉…)。現在有好一點,但是沒有檯燈的床頭真可憐,是床頭中的身心障礙者。
5. (小時候)看故事書看到壞人就會狠狠地用拇指劃他/她的代表符號,所以小瑞的故事書常會在字裡行間看到指甲刮痕(壞人的圖當然也不能倖免)。刮痕的深淺及次數視該壞人壞的程度還有小瑞的閱讀次數而定。
完